封丘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封丘縣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4年05月28日 點擊次數:3878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
《封丘縣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封丘縣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切實增強全縣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法治意識和文明意識,營造平安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huán)境,積極助推我縣文明衛(wèi)生城市有力開展,全力推進電動二、三、四輪車整治工作,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效果,按照縣委、縣政府部署,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為期一百天的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百日攻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以不斷改善我縣城市建成區(qū)和城鎮(zhèn)駐地道路交通環(huán)境為著力點,舉全縣之力,通過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行動,確保我縣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通行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安全設施明顯完善,電動二、三、四輪車行車秩序明顯規(guī)范,交通參與者遵紀守法意識明顯提升,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有效增強廣大群眾出行安全感。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縣交通秩序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長王亮任組長,縣公安局政委文春杰、縣委政法委副書記常紹松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融媒體中心、縣委、縣政府督查局、縣城管局、縣教體局、縣市場監(jiān)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住建局、城關鎮(zhèn)人民政府、王村鄉(xiāng)人民政府等單位分管副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劉耀輝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點
電動二、三、四輪車亂停亂放;駕駛電動二、三輪不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二、三、四輪車超員、闖紅燈、逆行、隨意掉頭、無牌無證、酒駕醉駕等系列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道路交通擁堵,流動攤點扎堆占道經營等亂象。
四、工作措施
(一)宣傳發(fā)動階段(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0日)
1.開展安全宣傳。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委宣傳部、縣網信辦、縣融媒體中心、縣公安局、縣城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監(jiān)管局、縣教體局等單位要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采取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最大限度地提高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要主動對接融媒體,大造交通秩序綜合整治輿論聲勢,引導廣大群眾增強安全意識,爭取廣大群眾理解和配合。
2.下發(fā)告知書??h公安交管部門向各行政、企(事)業(yè)單位發(fā)起倡議書,講明駕駛電動二、三輪車不戴安全頭盔的危害,自覺做到駕駛電動二、三輪車佩戴安全頭盔,為全縣群眾作出榜樣示范。
3.開展法治教育。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城管局、縣市場監(jiān)管局、縣教體局等單位要通過開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識,要通過封丘交通廣播、暢通封丘雙微平臺、短信發(fā)布等媒介,向社會公眾及時發(fā)布電動車的界定范疇、處罰依據、處罰標準等內容,以及違法行車的危害性和典型事故案例,向群眾普及相關法律知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4年5月21日—2024年8月31日)
一是縣市場監(jiān)管局負責嚴查嚴處違規(guī)生產、銷售行為,加強對電動二、三、四輪車的源頭監(jiān)管。對電動二、三、四輪車進行技術和質量檢測,杜絕不能上牌的超標、非標產品流入市場。
二是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委網信辦負責做好全縣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宣傳和輿情應對工作。
三是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進一步規(guī)范營運市場管理和運行,維護正常營運秩序;落實人員參與路面聯合執(zhí)法整治行動,依法查處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營運行為。
四是縣城管局負責對城區(qū)人行道上違規(guī)停放的電動二、三、四輪車依法清理、處罰,依法嚴厲查處電動二、三、四車銷售商家的違法占道經營行為,規(guī)范環(huán)衛(wèi)電動三輪車管理和運行。
五是縣教體局負責以學校為陣地,利用校園廣播、板報、校報、召開主題班會、家長會等形式,對中小學生安全駕駛電動車進行教育,杜絕12周歲以下中小學生駕駛電動二、三輪車,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引導督促學生家長規(guī)范駕駛電動二、三、四輪車,接送學生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不要有超員、超速、逆行、隨意掉頭、闖紅燈等違法行為,規(guī)范停車,禁止亂停亂放,停車時不準超越斑馬線。
六是縣住建局負責加強對住宅小區(qū)、施工工地電動二、三、四輪車監(jiān)督管理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錄音、懸掛橫幅、勸導教育等方法督促小區(qū)居民、施工工人出行佩戴頭盔,落實整治措施。
七是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全程宣傳報道,組織記者隨警作戰(zhàn),及時發(fā)布綜合整治動態(tài),通過曝光一批典型違法行為,引導群眾廣泛參與,為集中整治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是縣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建立處罰機制,充分發(fā)揮交通秩序整治主力軍作用,在黃池路、北干道、振興路、文化路設四條嚴管街,在嚴管街范圍內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從嚴從重處罰。
九是縣城管局、縣公安局負責加大查堵點、治亂點力度,對我縣瑞封超市、新陽光超市、寬廣購物廣場等大型商超以及重點學校周邊路段開展有針對性的清理整頓,確保道路的安全暢通。
十是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由縣公安局牽頭,交通、城管、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配合,每周開展一次集中行動。
十一是城關鎮(zhèn)、王村鄉(xiāng)負責對轄區(qū)內村民、黨員干部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結合公安、城管責任段以外的村內區(qū)域,利用鄉(xiāng)級執(zhí)法大隊開展電動二、三、四輪車集中整治。
十二是縣委、縣政府督查局負責建立督導機制,成立督導組,每周針對責任部門責任落實情況及各單位公職人員違規(guī)受處罰情況進行督導,并全縣通報。
(三)鞏固提高階段(長期堅持)
全縣各職能部門要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納入日常工作重點,列入日常工作,保持常態(tài)化的管理力度;適時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防止電動二、三、四輪車道路交通違法反彈和再度蔓延。每周召開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例會,總結工作經驗,查找和分析出現的問題,研究部署針對性工作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要從維護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高度出發(f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行動迅速、措施有力、執(zhí)行堅決,穩(wěn)步推進綜合整治行動。
(二)強化協調,形成合力。整治期間,要按照工作安排和職責分工,層層落實責任;部門與部門之間要步調一致,加強協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掌握路面動態(tài),及時互通信息;定期總結工作進展,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整體推進整治行動。
(三)加強督導,落實責任??h委、縣政府督查局對整治工作進行不間斷督查檢查,對措施不力、行動遲緩、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等工作棚架現象將嚴肅查處。
(四)完善機制,鞏固成果。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電動二、三、四輪車的日常管理,建立交通安全宣傳長效管理機制,創(chuàng)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諧的交通環(huán)境。綜合整治活動結束后,要每季度召開一次領導小組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嚴防反彈。
各單位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及聯絡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每周五上報本單位工作信息,隨時上報好的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