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民政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時間:2023年05月11日 點擊次數:2213
經調查,下列單位連續(xù)兩年以上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度檢查,該行為分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機關擬對下列3家單位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1.封丘縣王村鄉(xiāng)前趙寨村陽光寶貝幼兒園
2.封丘縣留光鎮(zhèn)西林莊村育英幼兒園
3.封丘縣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上述單位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局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有異議,請于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及聽證的權利。
特此公告。
本機關地址:封丘縣城關鎮(zhèn)振興路298號
聯系部門:封丘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
電話:0373-7091619
封丘縣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
2023年5月4日